我市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食堂就餐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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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1日发表
1月29日,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进一步对公共食堂就餐活动进行管控。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倡导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企业干部职工回家就餐;如需在单位就餐,暂停聚集性就餐,建议实行盒饭制,由食堂安排专人统一送至办公室、车间;建议机关干部、高等院校教职工、企业职工自带饭盒,取餐后回办公室、车间单独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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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06:22:1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