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下半年博山区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新政有关政策,按照《淄博市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领租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淄人社发〔2018〕44号)的通知要求,受理 2019年下半年博山区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申报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年度租房(购房)补贴申报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止。
二、适用对象
1、机构范围是指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含中央、省、市属驻博山区企业,不含劳务派遣类企业);
2、扶持的对象是指毕业后三年内全职到我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
三、补贴发放条件
申请租房(购房)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
(二)2017年12月13日,市委、市政府(淄发[2017]34号)文件下发后,毕业三年内在我市初次就业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三)申请购房补贴的,须为本人首次购房,在劳动合同期内工作满1年以上的;
(四)全职在淄工作五年内可申请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后,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四、 补贴发放标准
(一)本科学历给予每年6000元的租房补贴,工作起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淄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
(二)硕士研究生给予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工作起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淄购房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五、申请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好相关材料)
(一)申领租房补贴材料
1.《淄博市在企业工作的硕士、本科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1.docx);
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3.金融机构代发工资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容缺);
5.与企业签订的三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可容缺)。
(二)申领购房补贴材料
1.《淄博市在企业工作的硕士、本科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2.docx);
2. 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3.金融机构代发工资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容缺);
5.与企业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容缺);
6.房产证(购房合同)和***。
以上申报材料报送到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第一分中心二楼就业指导科(博山区双山街3号),联系电话:0533-4251528、4250907。
博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