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家政服务机构可申领商业保险政府补贴——我区实行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新政策
近日,我区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鼓励家政服务业吸纳就业,保障家政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实行家政服务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财政适当补贴政策。
家政服务机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的标准,在定点商业保险机构为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由财政部门按保险缴费的50%且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家政服务机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先缴后补)。
享受范围:
(1)机构范围:淄川区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登记,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等家政服务事项的机构。
(2)人员范围 与符合上述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中介合同),并报淄川区就业办公室备案的从业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
每年1月份、7月份。符号申领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按当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人数,填写《淄博市家政服务机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地址在淄川区般阳路266号,联系电话:528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