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部署守好主阵地莱芜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集中教育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2020年11月26日,莱芜区司法局联合莱芜区人民法院、莱芜区人民检察院、莱芜区公安局组织30余名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集中教育。
“法者,治之端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负责同志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讲了《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同志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使社区矫正对象有了清楚明确的法律认知,能够更好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对自己社区矫正期间的行为进行合理约束,减少了因“不知法”而违法的现象,使社区矫正对象产生了敬畏心理,最大程度降低社区矫正对象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今后,莱芜区司法局将以昂扬进取的精神状态、只争朝夕的豪迈干劲和众志成城的强大合力,推动入矫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工作的常态化进行,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在处于“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将社区矫正工作提升一个新台阶。
编辑: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