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20问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与病毒抗争,防控就是责任;为生命接力,提供法治保障。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20问》向广大市民和相关机构单位公布,全社会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病?

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批准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2、如何判定自己是否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

2020年1月22日,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了新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二版)》,该方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做了明确约定:

(一)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二)可疑暴露者。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加工、售卖、搬运、配送或管理等人员。

3、如果自己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应怎么办?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二版)》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为了有效控制疾病的传播,应主动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自己的追踪和管理,管理要求如下:

首先,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进行医学观察:

(1)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无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可安排集中隔离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

(2)实施医学观察时,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原则上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4)医学观察期间,由指定的管理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记录表,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统计日报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每日统计汇总表》供各地进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情况汇总时参考。

(5)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则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

(6)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上述症状,解除医学观察。

其次,对可疑暴露者开展健康告知工作。对可疑暴露者,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健康告知,嘱其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其职业或动物接触情况等。

4、公民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如何报告?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发现和报告时限是多久?

2020年1月22日,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了新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第二版)》,该方案对“病例的发现与报告”做了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定义的患者时,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将填写完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寄出;县(区)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后续信息的订正。

通过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或者在聚集性病例判定过程中,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经采样检测后,如新型冠状病毒阳性,当地县(区)级疾控中心应立即按照确诊病例进行网络直报。

网络直报病种选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诊断类型”中符合疑似病例标准按“疑似病例”上报,病例确诊后,病例报告单位应及时将病例订正为“确诊病例”。

疑似及确诊病例需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报告临床严重程度分类,在传染病报告卡新增副卡“临床严重程度”中选择“非肺炎病例”、“轻症肺炎病例”、“重症肺炎病例”、“危重症肺炎病例”,根据临床症状的进展及时进行订正。

聚集性病例(含疑似聚集性病例)一经确认后,辖区疾控中心应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事件级别可先选择“未分级”。在卫生健康部门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事件定级后,可对事件级别进行相应调整。并将相关初次、进展和结案报告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6、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工作范围是否受限制?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高度的传染性,因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断以前,应当接受隔离治疗或观察,不得从事任何工作。 

7、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处于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不服从管理时,应如何处理?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8、依据《价格法》,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过程中经营者的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9、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发、流行时,各地政府可以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10.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具有哪些监督管理职权?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

(一)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本法规定的传染病防治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传染病防治重大事项的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传染病疫情发生现场调查取证,查阅或者复制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本。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当予以销毁;对未被污染的食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11、对被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等应如何处理?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12、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时应当及时采取哪些隔离防控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13、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的,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4、影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单位和个人行为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15、对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应如何制裁?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16、生产或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前款规定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并有偿使用的,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17、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应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8、在预防、控制疫情期间,强拿硬要财物,或者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如何处理?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量刑标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9、在防治疫情期间,拒绝执行国家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如何处理?

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村(社区)、娱乐场所仍然开展聚集活动,引起肺炎疫情的传播,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罚。

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工作人员防治疫情的如何处理?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第八条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凡例

法律文件名称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略,其余一般不省略,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简称为《传染病防治法》。


   

编辑:吕灿灿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5 04:26:52重新编辑
盐田区田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田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圆岭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南园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华富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莲花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沙头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香蜜湖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福保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华强北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梅林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罗湖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黄贝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东门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南湖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桂园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笋岗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清水河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翠竹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东湖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东晓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南山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南头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招商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蛇口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粤海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沙河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西丽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桃源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深圳盐田怎么招装卸搬运临时工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三水区政府携手中国国家地理摄影科考活动7日起航
  2. 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3. 区长胡学骏协调推进广佛肇佛清从高速公路乐平段征拆工作
  4. 区公资办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
  5.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小明星纪念馆建设工程
  6. 保安村委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7. 乐平镇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检查
  8. 乐平镇妇联牵手天鹅会开展情系乐平暖心慰问活动
  9. 佛山市三水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基桩静载吊装运输及安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10. 助力复工复产妇联暖企在行动
  11. 点赞乐平共3人1个集体获得表彰佛山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召开
  12. 云东海市监分局开展三水区食品集中加工中心食品质量抽检专项行动
  13. 纪法教育全覆盖强化意识防腐变——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14.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双成五金加工店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受理公告
  15. 三水团区委到乐平调研共青团工作
  16. 三水渔政大队到芦苞大塘交流禁渔期工作
  17. 佛山市三水区国宏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招聘运输司机公告
  18. 2015年乐平镇盛凯杯第二届企事业职工羽毛球联赛拉开帷幕
  19.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丰业大道(合信包装厂前)土方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20. 市北区20220401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
  2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22 17:02:39
  22. 白坭镇积极参与迎奥运联谊杯篮球邀请赛
  23. 镇领导深入一线察看214受损单位
  24. 西南派出所所长黎浩光到洲边进行消防安全复查工作
  25. 白坭镇汇盈路西侧支路工程(二期)
  26. 三水区农林渔业局举行2013年佛山(三水)扶贫济困日活动捐款仪式
  27. 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机组超洁净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28. 首批区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正式挂牌
  29. 芦苞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庆祝建党90周年
  30. 何绮红到体育部门调研强调今后体育工作着重创新
  31. 三水区高丰南路改造和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
  32. 三水新闻2020年12月7日(文字)
  33.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22 17:02:39
  34. 两创专报第十三期开展文明清扫与劝导倡导城市清洁与环保
  35. 世界名牌折扣店华南旗舰中心现代服务产业区A地块商住一期酒店7栋总承包工程监理(第二次)
  36. 关于开展科学发展青年先行—我为白坭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征文活动的通知
  37. 佛山智旵电动底盘制造有限公司建筑附设式广告设置公告
  38. 阳江市有关领导到芦苞参观考察文化产业发展
  39. 我局开展清明节前生猪屠宰执法检查
  40. 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招聘辅助服务人员公告
  41.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莘田村民委员会)(莘田村民委员会2020年肇花高速公路水坑排灌渠建设工程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42. 佛山市起力通用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43. 三水中学附属初中2022年秋季初一年级招生方案
  44. 白坭镇村民议事会规程指引和白坭镇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试行办法
  45. 2015年第5期树新观强管理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46. TD2014SSWG016地块交易结果公告
  47. 顺德区高明区档案局到我区调研交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
  48.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49. 三水近千人红色主题快闪惊艳来袭向祖国热情表白
  50. 芦苞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51. 三水区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工作
  52. 2022年04月市南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补贴公示
  53. 乐平镇妇联春华秋实浓情梦想霓裳舞影
  54.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辑罗村下南股份合作经济社耕地竞投公告
  55. 芦苞敬老院老人免费享受粤曲文化大餐
  56. 芦苞镇开展残疾人种养技能培训班
  57.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全面提高我省各级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58. 2008816芦苞镇召开解决渔民住房困难工作紧急会议
  59. 我局召开全区旅游工作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落实会议
  60. 五顶岗村委会联合金本派出所清查流动人口
  61. 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62. 市农业局到我区开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项目评审工作
  63. 疫情防控卫监出击——三水区卫生监督所从严抓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64. 关于乐平镇平治路敬乐路等道路拟命名公示
  65. 白坭镇金竹路工程监理(第三次)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6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22 17:02:58
  67. 关于申报2017年佛山市三水区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68. 全市五好新村居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
  69. 白坭镇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
  70. 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信息设备采购电子反拍发布公示
  71. 区农业局召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会议
  72. 旅港乡亲陈湖昌喜看家乡新面貌
  73. 人才交流中心关于拟核发佛山市三水区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名单(第六批)的公示
  74. 找准症结抓住重点整顿工作见成效
  75. 温暖在身边东和漫江退管便民活动
  76. 佛山市三水荣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建筑用掺合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77. 三水区国杰物资有限公司招聘总经理助理成绩公示
  78. 西南司法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法律咨询活动
  79. 芦苞广场文化活动启动
  80. 人脸识别项目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81. 绩效评价科迅速行动开展集中学习
  82. 西南街道举办七彩圆梦庆三八趣味运动会
  83. 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购置电梯公开招标TC2016SSXZ0045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84.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85. 区经科局开展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检查
  86. 重阳日区文化馆组织文艺节目到芦苞独树岗为千叟宴助兴
  87. 乐平镇召开防御14号台风莫兰蒂工作会议
  88. 大塘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会
  89. 区经科局举办践行群众路线圆我无悔青春主题演讲比赛
  90. 云东海景观规划设计方案原则通过
  91. 区人民医院举办全国***防治宣传周义诊咨询活动
  92. 我局领导班子节前慰问财政退休老干部
  93. 南山镇工业园A区等绿化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94. 党群共筑防火墙你我同守生命线张边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活动
  95. 乐平镇南联村委会清湖股份合作社土地发包公告
  96. 三水新城核心区水务工程水轴一期水庭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97. 社区融合贺岁杯篮球赛12月28日举行总决赛
  98. 金本水利枢纽工程—水泵设备部分招标公告
  99. 区农业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首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
  100. 乐平镇团委第六届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暑期快乐营开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