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章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2月27日 大会通过)
***章丘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了中共章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圆满完成了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大会认为,报告对今后五年纪律检查工作提出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重点突出,措施明确,符合上级要求和本次党代会精神,符合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大会一致同意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党委、纪委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严惩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线;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履职素质和能力,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完成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富裕章丘、和谐章丘、幸福章丘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