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发改委有关通知要求(见***1),现组织开展2020年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拥有运行一年以上的市级工程实验室,积极参与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具有主持国家或省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拥有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
2.申报企业其固定资产原值应不低于3000万元,或者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8%以上。工程实验室现有研发场所原则上应不少于1200平方米,研发设备原值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
3.工程实验室研究方向属于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点领域,优先支持生物安全、生命健康、远程医疗等疫情防控领域的实验室;
4.其他条件须满足《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2)有关规定。
二、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写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声明。
请务必于4月15日前将申请报告和一览表(***5)盖章版各一式5份、光盘2张(申请报告PDF版压缩后不超过50M、***4及***5的excel电子版一并放光盘),报送至管委会A座305。
联系人:姬婧 88871757 151****9780
***:1.***1:《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高技〔2020〕503号).docx
2.***2:《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doc
3.山东***3: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
4.***4:山东省工程实验室运行信息表(附在申请报告正文首页).xlsx
5.***5:2020年拟申报山东省工程实验室一览表.xls
科技经济运行局
2020年3月31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