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扶持
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知识产权资本化运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的通知》要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济南高新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扶持资金(市级)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济南高新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与范围
(一)贷款贴息。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0%给予贴息支持,同一家企业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保险费资助。企业因贷款发生的专利权质押保证保险费,按确认发生额的40%予以资助,对同一家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
(三)评估分析资助。企业因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资助,对同一家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担保费资助。市财政给予50%资助,对同一家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申报企业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市财政不重复支持,享受资助最长期限为2年,资助次数最多为三次。资助计算的最早起始日期为2019年1月1日。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期还本付息,借款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已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承诺书(***1)。
(三)《济南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书》(***2)。
(四)证明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2、专利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贷款真实性证明。
3、专利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评估或价值分析报告,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支付凭证。
4、担保合同、担保费支付凭证。
5、保险单、保险费支付凭证。
6、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7、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机构信用代码证)。
8、企业资信优良证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近三年的企业查询记录)。
9、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企业申报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包含全部申报资料扫描件和excel版的***3),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六、报送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地点:济南高新区舜华路77号管委会B座613房间
七、其他事宜
其他不明确事宜,请与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质量标准办公室(知识产权工作办公室)联系。
***1 承诺书.docx
***2 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书.doc
***3 2020年度济南市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汇总表.xls
联系电话:0531-88871078
0531-88871319
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2021年2月19日
编辑: 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