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项目中领取补贴奖金和福利
近日,县纪委、县监察局转发了省市纪委文件,就严禁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项目中领取补贴、奖金和福利问题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为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一些地方和单位成立了由有关领导牵头、相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的临时领导机构,对加强组织协调、搞好工程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有些临时机构中的领导干部从工程建设项目中领取补贴、奖金和福利。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决予以纠正。
通知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全面领会和把握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项目临时机构中参与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属于履行正常工作职责;从工程建设项目中领取补贴、奖金和福利,不仅无端加重了工程建设成本负担,而且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通知要求,严禁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以任何名义向领导干部发放补贴、奖金和福利。严禁领导干部以任何名义从工程建设项目中领取补贴、奖金和福利。凡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向领导干部发放补贴、奖金和福利的,要立即停止。各级要对领导干部从工程建设项目中领取补贴、奖金和福利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今后,一旦发现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项目中领取补贴、奖金和福利问题,一律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