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土地基准价听证会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于2010年11月26日上午9:00在县国土局五楼会议室对济阳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土地基准地价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制定(调整)土地级别与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范围
东至东环路、黄河沿岸,南至同德街以南100米,西至:城市规划西边界,北至:二二零国道以北。
二、听证会代表的选取
1、听证会代表选取范围:具备一定国土资源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知识,并在本次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范围内或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以个人身份或其他组织推选拟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听证会代表人数:代表的产生由济阳县国土资源局直接从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中选取,人数定在20—25人。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凡申请参加听证者,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参加的听证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向听证机构提供书面申请。
3、报名时间:截止到2010年11月20日。
4、报名地点:济阳县国土局
5、联 系 人:崔静 联系电话:84235803
特此公告
二0一0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