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近期,为深入开展治爆缉***专项行动,市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采取有力举措,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危爆物品管理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理念,在爆炸物品监管工作中,坚持落实党委成员一岗双责、分片包点的工作机制。同时,各相关单位分别召开辖区涉爆单位负责人会议,逐级明确工作责任和安全责任,强化涉爆人员的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并与其签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名从业人员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防爆炸物品非法流失、被盗问题的发生。
二、进一步严格日常管理,确保帐物相符。一是强化排查。组织专门力量对乡镇、村庄及城乡结合部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防止漏查漏管现象的发生。工作中,重点检查了各涉爆单位值班制度、爆炸物领用登记制度和爆炸物品仓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不发生问题。二是严格管理。在对辖区涉爆单位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参照户籍管理模式,对涉爆单位逐一登记建档,牢牢掌控民用爆炸物品从审批、购买、储存、使用、清退的每一个环节,实现民爆物品动态管理有章可循、民爆物品流向有据可查。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效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辖区积极开展民爆物品安全宣传工作,采取“以案讲法”的形式,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对涉***涉爆物品危险性的认识,提高群众支持配合民爆物品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引爆、开矿行为,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二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举办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培训班,开展宣传讲座的方式对涉爆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相关人员禁止私自购买、转借、出售爆炸物品,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