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洞街道二三四五措施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完善二级网络。进一步加强街道、村(居)两级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建设,积极推进成立村(居)社矫工作站,加强社区矫正业务和管理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组建街道社矫志愿者队伍,面向社会招聘服务人员,现由20余名辖区老党员、离退休干部、老教师、村居干部与矫正人员结成帮扶对子,定期开展矫正教育,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使其尽快转化。
二是突出三类功能。第一教育功能。紧紧抓住入矫和解矫两个教育转化的重要环节,做到法制教育和劳动教育并举、专题教育和集中教育并重,经常性开展见面谈话,并做好记录建立档案;第二保障功能。坚持“授人以渔”工作原则,协调民政、劳保等科室,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今年共帮助11名社矫人员成功就业,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第三关怀功能。为生活困难的社矫人员开展帮扶解困活动,为2名社矫人员家庭办理低保边缘救助和残疾人救助。通过人性化帮扶工作,帮助社矫人员感受社会温暖,重树生活信心。
三是建立四项制度。第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矫正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第二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完善《龙洞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对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等进行明确规定,使社矫工作有章可循,管理规范;第三建立工作推进会制度。每月开展一次社矫工作检查,每季召开一次会议,年终实行考核;第四建立教育培训制度。邀请市、区司法局专家对社矫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和座谈讨论,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四是强化五项管理。第一抓好入矫管理。每位矫正对象入矫后,工作人员为其制定矫正方案,并落实2—3名志愿者结对帮扶;第二加强公益劳动管理。定期组织矫正人员参加义务劳动,并要求矫正对象自行选择劳动单位,每月参加公益劳动的时间不少于8小时;第三强化矫正人员外出务工管理。矫正人员外出必须填写申请表,经公安部门批准和矫正办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须每月一次向矫正办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监管;第四加强考核奖惩管理。考核内容分思想改造、劳动改造两部分,对达到考核要求、表现突出的给予加分,对不思悔改、表现较差的按规定进行处罚;第五强化解矫***管理。对矫正期满的人员,由矫正办报区司法局批准后及时予以解矫,并将解矫人员及时纳入归正人员管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龙洞街道办事处 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