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
5月11日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确定市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为认真做好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
5月19日,市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对下一步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和任务,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五定”要求(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充分发挥乡镇干部带头作用;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强化对重点区域的检查。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在全社会营造秸秆禁烧的氛围,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会上还下发了《济南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成立了现场监察、综合协调和宣传报道3个工作组,明确了职责分工,确定了禁烧工作办公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
市公安局、交通局有关负责人及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分局局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