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采取四项措施强化扬尘污染防治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充实全区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由全区各相关部门参加的扬尘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环境状况,研究和制定防尘措施,并落实相关政策。
二是明确目标要求。制定《历下区2010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对防治工作中涉及的污染防治示范、阶段性效果评估、环境状况通报、环保专项行动、行政监察和督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了任务分解,将责任和完成期限落实到相关部门和有关施工单位。
三是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按照“六个一”、“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的要求进行监管。“六个一”即每个施工工地都要配套建设一条硬化路、一组保洁管理人员、一个清洗站点、一本车辆登记簿、一份双向签单和一块车辆标识牌。“四不开工”即未落实渣土倾倒场点不开工、为落实“双向签单”制度不开工、未提交渣土整治承诺书并交纳保证金不开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开工。“四不出门”即运输车辆超载不出门、不篷盖不出门、车辆不整洁不出门、运输手续不齐全不出门。
四是认真开展督查。区政府督查室与全区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全区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重点对各部门和单位在防治工作中各项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各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情况进行督导。(区环保局 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