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划新规征求公众意见
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解决城市规划中乱改规划、公众参与不畅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全面提高城市规划水平,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意见》,目前《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布,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确定为规划决策的重要程序,坚决遏制随意干预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的行为。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要扩大专家和公众代表在规划委员会中的比例,非政府委员要占半数以上。重点区域、重大项目规划要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公众意见收集和吸收采纳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向社会公告,并作为报批规划的重要依据。
征求意见稿提出,严格规划责任追究。尽快出台城市规划实施管控责任追究办法,实行领导决策责任终身制,对重大规划责任问题,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同时对监管不力、不履行规定审批程序、不执行规划督察意见书、放任违法建设行为的,追究主管部门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强化城市规划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每年开展城市规划执法检查,查处一批重点案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效发挥震慑作用。
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首页主图右侧“通知公告栏”内,(网址http://www.sdjs.gov.cn/art/2017/11/21/art_5_67402.html),社会各界可以寄信至济南市小纬四路46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邮编:250011,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dcsgh@sina.com,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时间截至2017年11月27日。(记者 杨学莹 通讯员 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