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积极创建泉城●爱帮婚姻登记服务品牌
为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提升我市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创建“泉城•爱帮”婚姻登记服务品牌工作。
(一)推行结婚登记“四个一”服务。
一是提供一次全程引导。各婚姻登记处设立专业社工引导员岗位,自当事人进入婚姻登记处起,由引导员全程引导陪伴,为当事人提供告知、咨询、协助服务,并对其证件、材料进行初审。
二是见证一次爱的声明。由引导员指导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帮助复印相关证件、材料,引导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三是举行一项颁证仪式。引导员陪伴当事人到颁证大厅,由颁证员为当事人举行免费颁证仪式,走红毯,读誓言,赠送一份“移风易俗大礼包(内含有关婚姻家庭法律知识手册、生理卫生及生育知识手册、移风易俗倡议书等)”。
四是赠送一本“幸福护照”。向当事人免费赠送一本富有纪念意义、极具收藏价值的“幸福护照”。当事人可在每年结婚登记纪念日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认证,铭记誓言,记录幸福,减少冲动、不理智离婚现象,为婚姻保驾护航。
(二)推行离婚登记“四个一”服务。
一是设立一处冷静空间。在候登区,引导员协助当事人查看当年办理结婚登记时的档案材料,播放温馨的专题片,提供有关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情感测试调查,唤醒结婚时的初心,提醒当事人慎重对待离婚。
二是进行一次专业辅导。引导员引导当事人到婚姻家庭辅导室,由婚姻家庭辅导员(社会工作师、律师、人民调解员、或经专业培训的志愿者)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咨询辅导服务,帮助化解矛盾,最大限度挽回濒临解散的家庭。对通过辅导不立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由婚姻家庭辅导员留下双方联系方式,及时跟进;对离婚意愿强烈的当事人,由婚姻登记员在婚姻家庭辅导室分别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指导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三是坚持一次单独问询。引导员引导当事人至离婚登记室递交填写好的材料,由婚姻登记员问询确认。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员签署意见,颁发离婚证。
四是给予一次善意提醒。引导员送别当事人时,提醒当事人理性看待原来的婚姻家庭,冷静处理与原配偶的关系,引导当事人正确面对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