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农民看病再减负
“新农合使农民真得了实惠。从看病一点保障也没有,到今年大病能补偿20万元,这是个奇迹!”1月25日,省政协委员、聊城市人民医院医保处主任司淑芳,一谈起政府给群众办的实事就直竖大拇指。
2012年,全省新农合人均实际筹资水平达到每人302.37元,统筹地区内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左右,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达到90%。住院补偿封顶线达到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10万元。
司淑芳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这意味着,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的人均补助标准从2003年的10元提高到现在的280元,10年增长了27倍;人均筹资标准由20元增加到350元以上,增长了16.5倍。并将在保证参合率稳定在97%以上的同时,落实政府补助资金,确保市、县两级财政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让更多的农民受益。
“越是大病、越到大医院,报销比例越低、越容易致贫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省政协委员、菏泽博爱医院院长钟国栋认为,应在普惠的基础上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进一步放大新农合基金的效益,提高参合农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治住看病贵。
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今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减轻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使新农合的保障功能更加完善。从今年起,全省6600多万参合农民可按人均15元统筹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乳腺***、结肠***、直肠***等20类重大疾病的农民,在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可以再报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每年每人最高可补偿20万元。同时,我省还将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实现多种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
近年来,我省全面推行门诊总额预付制,实现了统筹区域内全覆盖,119个县(市、区)住院统筹推行了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总额预付等新农合基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调整优化了新农合补偿方案,调整了补偿比例,新农合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这些措施保证了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益,明显提高了保障水平。”司淑芳说。(记者 王凯 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