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对省属本科高校捐赠收入实行配比资金补助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5日发表
自2018年起,山东省级财政对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接受的捐赠收入实行配比资金补助。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教育厅出台《省属本科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作出上述规定。
财政资金予以配比的捐赠收入,是指高校上年度通过在民政部门登记设立的基金会接受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单笔捐赠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且实际到账的、学校可统筹使用的货币资金收入。高校主管部门根据上一年度接受捐赠情况,向省财政提出配比资金申请。配比资金按认定捐赠收入的一定比例安排,视捐赠收入规模变化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对配比比例进行动态调整。(记者 姜宏建 通讯员 孔进)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6 05:59: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