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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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5日发表
经市人大常委会第70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于2019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00,在市委二楼报告厅召开,会期两天。此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为:1、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露天煤矿植被恢复工作情况的报告;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9 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情况报告;4、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5、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6、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7、审议《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8、审议《晋中市医疗垃圾处理条例(草案)》;9、人事及其他事项。
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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