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动用价格基金调控气价
○今年1至2月向市区低保户每月补贴10元 ○对供气企业也给予适当补贴确保气价相对稳定
○加强巡查坚决打击哄抬气价及变相提价 ○积极协调保证液化气充足供应让市民放心过节
本报讯(记者 庞木兴)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为了降低我市石油气价格,保证我市液化石油气的供应,市政府从市价格调节基金中拨出专款对市区的低保户居民及供气企业进行专项补贴。与此同时,市物价局采取适当措施,加强对我市当前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
去年12月以来,由于受国际及国内液化石油气价格的影响,我省液化石油气价格一路飚升,有相当部分城市气价已突破百元,广州最高气价已涨至115元/瓶,有些城市已出现无气供应的情况。到14日止,我市供居民的石油气价格一直控制在84元/瓶。由于进货价偏高,供气公司已出现亏损。为了理顺我市供气价格,保证对居民的石油气供应,降低我市居民及液化石油气企业的价格压力,市物价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月12日《我省调控液化石油气价格问题会议纪要》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精神,采取系列措施,加强对我市当前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管理。供气公司从1月15日起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调整为90元/瓶,而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5%,下浮幅度不限;管道供气价格也作相应调整。
考虑到液化石油气价调高对低保户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市政府决定从市价格调节基金中拨出专款对低保户进行气价补贴。对低保户每月补贴10元,补贴两个月,即2006年1月及2月,此项补贴由市物价局根据市政部门提供的低保人员名单,直接将钱拨到低补户。
为确保液化石油气供应,相对稳定液化石油气价格,让市民过上快乐祥和的春节,市物价局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确保液化石油气货源通畅,供应充足;各有关单位加强市场巡查,打击哄抬气价格及囤积居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变相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据市供气公司提供的信息,1月14日我市液化石油气进货价7080元/吨,加上经营费用和差率,我市液化石油气当日的销售价格应为110元/瓶,到1月14日止,我市供气公司的供气价格仍执行84元/瓶,出现了进销价格倒挂的情况,考虑到市供气公司承担了一部分政策性亏损,因此也给供气公司和管道供气企业进行适当补贴,使他们更好地担负起为市民供气的责任。
《茂名日报·都市版》(2006-01-17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