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八家市级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前日举行定点医院挂牌和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仪式
本报讯 (记者 赖学明)前日下午,我市在市人民医院举行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挂牌和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仪式。副市长陈海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挂牌揭幕。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管理。目前,全市107间卫生院、35间县(市、区)级医院全部与各县(市、区)农村合作医疗办签订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茂名石化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职业病防治院、市慢性病防治院、茂名农垦医院等8家市级医院也与市农村合作医疗办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书,成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陈海在挂牌揭幕仪式上作讲话,他要求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规范、用药规范和检诊规范,为全市参合农民提供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
《茂名日报》(2007-06-28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