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在中小学设立法治副校长校园法律顾问
为推动我区法治校园建设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23日上午,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联合在区行政会议中心大会堂举办全区法治副校长、校园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各教育指导中心德育分管领导,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校园法律顾问,区属各中小学德育分管领导,各镇街司法所在编干部及关工委部分委员共500多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田丽丽教授就法治副校长、校园法律顾问如何立足青少年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行了培训。田丽丽教授围绕青少年的基本心理特点、自我意识、人际关系、青少年心理与行为问题等方面的内容,并结合社会时事,深入剖析了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主客观因素,为全区法治副校长、校园法律顾问上了非常生动实用的一堂课,为进一步开展好法治副校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我区在中小学设立法治副校长、校园法律顾问,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个重要举措。做好法治副校长、校园法律顾问工作,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对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要求,对推进我区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