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试点建立房屋租赁服务协会村规民约自治出成效物业出租率上升16租金收入提高23
2015年以来,我区以创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示范区为契机,试点搭建钟村街房屋租赁服务协会、钟村街钟四村运用村规民约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加强农村房屋租赁管理两个平台,初步形成了共建平安家园、共管出租屋、共享发展成果的良好氛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钟四村物业出租率上升16%达到92%,租金收入提高了23%,刑事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2%,出租屋主自行整改安全隐患同比上升52%,村民和来穗人员对该村出租屋和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满意度由86.3%提升到98.6%。
搭建农村房屋租赁管理自治平台
2015年10月,成立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房屋租赁服务协会,设定出租屋主组、物业管理公司组、房地产中介组、大型商圈组4个会员组别。先后组织各村(居)出租屋主以及物管公司、房地产中介、大型商圈负责人召开会议15场,发展有代表性的个人和单位作为协会第一届会员(共66名),其中:出租屋主会员41名,大型商圈3个,物业管理公司7间,房地产中介9间,其他会员6名。协会成立后,为扩大代表会员组别覆盖面,通过召开会员大会,修订章程,增加来穗人员会员组别,吸收来穗人员代表会员18名。
钟村街钟四村为市、区选定的运用村规民约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加强农村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试点村,该村在建立钟村街房屋租赁服务协会钟四村分会的基础上,先后召开村各方人员会议4场,广泛听取民意,制定《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四村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将房屋租赁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村规民约,搭建农村房屋租赁管理自治平台。
区街投入30多万扶持协会成立发展
我区以房屋租赁服务协会为载体,搭建起钟村街出租屋服务管理协同共治新平台,有效整合辖区内出租屋主、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中介、大型商圈、来穗人员等各方资源力量,改变过去出租屋服务管理由政府“单兵作战”、“大包大揽”的局面。区、街共投入30多万扶持协会成立发展,并在政策、资源上给予大力支持。协会以“贯彻执行房屋租赁服务管理、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出租屋管理。传达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反映租赁当事人的愿望和要求,在政府和租赁当事人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宗旨,充分发挥房屋租赁市场各方代表作用,积极参与服务管理。在建立钟村街房屋租赁服务协会钟四村分会的基础上,钟四村委将房屋租赁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村规民约,以制度促进出租屋规范管理;协会会员和出租屋主及时报送租住人员信息,出租屋主、承租人主动配合出租屋综合整治工作,初步形成各方积极参与出租屋管理新格局。
助力来穗人员和谐融入
我区依托房屋租赁服务协会,大力创新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内容和方式,目前可为会员提供房屋租赁、政务专窗服务、政策咨询、慰问帮扶等四类服务。会员可在全区房屋租赁信息发布平台免费发布招租信息,并享受租金估算、代办纳税等系列免费服务;在街道设置会员专窗,开设政务服务“绿色通道”,优先为会员提供居住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政务服务;聘请12名专业律师,为会员提供政策解读、法规咨询等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慰问和帮扶,对需要关心帮助的来穗人员适时开展谈心谈话和心理辅导等,助力来穗人员和谐融入。
协会成立以来,共收集到改进政府服务、加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等意见建议100多条,均得到了答复落实。如,对来穗人员子女课后无人接送、看管的问题,推动建设“四点半”课堂,免费为来穗人员子女提供托管服务,得到来穗人员好评。已成功调解出租屋环境、物品损坏赔偿和租期等矛盾纠纷5起。如,有居民发现隔壁出租屋承租人故意将垃圾丢弃在其房屋侧巷,随即向协会反映,协会第一时间联系出租屋管理员、出租屋屋主与当事人一起进行协商调解,让问题得到了及时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