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黄埔区各街道、镇,区府属各单位:
《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现予印发。
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优化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各部门职能及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穗编字〔2017〕82号)精神,设立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为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部门(简称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办)。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重点项目征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征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
(二)负责组织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政策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
(三)负责组织国家、省、市重点项目以及区财政投资基础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以及征地拆迁涉及的管线迁改、房源安置、已交收地块管理及平整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征地拆迁项目立项、资金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协调指导、考核激励征地实施单位、代建单位开展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的实施。
(六)完成区委、党工委、区政府、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办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承担政务督办工作;承担党组日常工作;承担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及土地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印章、档案、宣传、信息、议案、提案、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统计、维稳、信访、安全保卫、政府采购、财务和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干部培训、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公费医疗、计生管理、党务、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出国(境)管理、统战、侨务、扶贫、创先评优等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统筹信息化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征收处
负责编制全区的征地拆迁工作计划,收集掌握分析全区征拆工作情况,做好国家、省、市和区有关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统筹、协调、督办;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征拆工作过程中疑难问题;负责全区征地拆迁的考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项目处
负责组织全区征地拆迁政策的制定、修改完善;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征拆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问题,研究提出推进重点项目的政策建议;负责本部门征地拆迁项目立项、资金等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征拆工作过程中的法制工作,负责组织和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普法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编制
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办配备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处长)、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处长)。
四、其他事项
(一)依据法律、法规及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的授权,本部门职责履行范围涵盖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域(中新广州知识城区域以及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职责范围除外)。
(二)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办承担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及土地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按现在职在岗人员数1名实行实名制管理,只减不增,待上级有关标准出台后再行核定。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广州市黄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开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广州市黄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开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