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改工作
我省全面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改工作
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暨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风险防控常态化工作,全力做到既要全面排查、又要综合整改,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突破,专项治理”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分阶段(6月1日—30日为第一阶段,12月1日—31日为第二阶段)、分区域、分系统,对堤围水库、森林火险、地质灾害、学校安全、建筑施工(含渣土受纳场)、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城市燃气、民爆物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环境污染、传染病、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17个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集中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特别是要针对今年气候复杂多变特点,加强极端恶劣天气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排查、整改。上述17个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之外的其他领域、行业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依法依规依照工作职责进行,要长抓不懈、毫不松懈。
通知中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长效机制。二是要履职尽责,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好突发事件频发区、易发区、薄弱区、敏感区和“盲区”的风险隐患排查、监控和治理。三是要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查力度,对日常排查“敷衍塞责”、落实整改“蜻蜓点水”、履行监管“滥用职权”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坚决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