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新区市场监管局打击三无玩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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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4日发表
近日,洋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洋河某超市开展检查时,在其货架上发现2辆塑料制玩具工程车,查看产品信息,该产品适合3岁以上儿童适用,但产品外包装上未标注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规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我单位执法人员责令商家改正违法行为。
对此,洋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玩具时,应仔细查看玩具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书、说明书,是否标注或说明GB6675及厂名、厂址、适用年龄范围、注意事项、警示语等内容。(市场监督管理局 质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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