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50家
记者从市委农办获悉,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二次监测合格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盐城有45家上榜。目前,我市有50家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全省最多,另有省级示范社208家。
近年来,我市各地、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出台和下发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文件;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百家农民合作社提升、专题培训和宣传、产品展示展销、优秀农民合作社评选等活动;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保持良好势头。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1295家,今年新增231家,入社成员180多万人,占全市总农户的98%以上,基本实现了以高效种养业为主的产业全覆盖,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区域全覆盖,以农民成员为主的农户全覆盖。
“在前两年四个县(市、区)整体推进的基础上,今年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县、镇整体推进,各县(市、区)均制订了方案并组织实施。另外,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合作社典型,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联创制度。”市委农办副主任赵寿华说,在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的同时,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综合社、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的组织形式。全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54家、“苏合”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联社10家,一些地方还积极开展了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和股份合作。
在“三农”发展上,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这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抢抓时代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力以赴真抓实干,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新贡献。赵寿华说,“接下来,将继续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增强服务带动能力。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按照‘发展、规范、提升、创新’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农民合作社发展取得新成效。”
具体来说,在发展上,按照农民意愿和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发展,鼓励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综合合作等多元化发展方式。在规范上,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实现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全覆盖,今年在巩固提升300个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基础上,重点培育100个农民合作社典型社。在提升上,支持农民合作社兴办实体,开展实体化服务,并鼓励农民合作社创牌创新,提升服务带动能力和自身实力。在创新上,推广以村为主体创办农民合作社综合社县域全覆盖,探索合作社联合合作、家族农场紧密合作、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等新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