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空港口岸集中销毁禁止进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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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近日,盐城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对从进境航班截获的禁止携带进境物进行了集中销毁处理。此次销毁处理是江苏检验检疫“国门销禁” 活动的分现场,也是盐城空港口岸一年一度的例行活动。此次处理的禁止进境物主要为今年以来查获的肉、禽、蛋、奶、水产品等共计70余公斤。
根据我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共有三大项十六小类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禁止携带和邮寄入境。未经检疫的入境物存在携带动物疫病、致病微生物及危险性病、虫杂草等多重风险。违规携带或邮寄,不仅物品会被截留,情节较严重的,当事人会受到罚款甚至刑事处罚。盐城南洋机场口岸曾截获桔小实蝇、芒果果核象甲等多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有力地保障了国门生物安全。在此,提醒广大即将出行的旅客,回国时请勿携带新鲜水果、蔬菜、肉类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奶制品、蛋制品及繁殖材料等禁止携带物,共同维护国门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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