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补短板提质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纵深发展
市司法局针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补短板、提质效”,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纵深发展,切实为群众提供精准、及时、高效、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补面窄短板,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广泛度。出台《宿迁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实体平台功能定位,打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广泛度基础。进一步强化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保证其与“12348江苏法网”无缝对接,100%配齐、配强村(居)法律顾问,真正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动力转化主线,积极研发具有地域性、针对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多领域、多层次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广泛度。
二是补单一短板,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度。推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享网上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司法行政各项服务职能,推行实体平台“一个窗口办多事”,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实行“专家坐诊”接听“132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及时、权威解答群众提出的复杂疑难问题,降低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成本。成立土地确权与征收、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大投资项目谈判、“三去一降一补”等专项公共法律服务团、“法律诊所”,深度服务群众的各类法律需求。
三是补制度短板,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度。按照省厅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识规范要求,对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的标识、指引等进行统一规范,方便群众获得信息、寻求帮助。建立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制、首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服务制度。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矛盾纠纷调处等服务范围、服务流程、申请须知、办理流程、工作人员名单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每月20日“公共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日等制度,为群众提供“不走”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是补评估短板,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案件质量日常监管机制和定期评估机制,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网上投诉方式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服务对象或当事人投诉的公共法律服务案件,做到有诉必查、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旁听案件,回访当事人,听取法官反馈意见等方式,对法律服务案件进行评估审议,确保法律服务案件办理质量。(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