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关于发放促进返乡务工人员本地就业创业奖励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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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关于促进返乡务工人员本地就业创业的奖励暂行办法》(泰姜人社发〔2020〕14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多渠道优先吸纳返乡务工人员。企业每吸纳1名返乡务工人员留姜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凭区外参保缴费证明给予企业、个人200-1000元就业补贴。
经企业和返乡务工人员申请,镇街劳保所初审,我中心核查,本期共有57名返乡务工人员符合就业补贴条件,拟发放补贴资金842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0日,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反映。联系地址:上海路1号,联系电话:0523-88212497。
***:返乡务工人员奖励金额汇总表.xlsx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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