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中堡镇排涝站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镇委发[2013]37、38号文件规定,决定将中堡镇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电力设施工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发包,确定施工承包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兴化市中堡镇人民政府。
二、发包标的:兴化市中堡镇排涝站配电工程。
三、工程内容、工程量及施工要求
(一)工程内容:1、龙江村(南宋)排涝站100KVA配电工程;2、龙江村(冯家)排涝站100KVA配电工程。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堡镇龙江村(南宋)、(冯家)排涝站100KVA配电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规定和发包方要求进行施工。
四、标底:157600元(该标底价在预算的基础上下浮了12%)。
五、评标定标方法:以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的方法。
六、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7日内开工,于2019年5月15日竣工。
七、付款时间和方式: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于2020年春节前给付合同价的80%,如无质量问题,余款在2021年春节前结清。承包方凭正式税票结付工程款。
八、其它事项
1、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机械等承包方式。
2、施工期间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有关工程施工矛盾纠纷由发包方协调,承包方协助。
3、承包方所使用材料必须为新购买,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承包方对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负责。
4、税金、保险费、1.5%的见证费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见证费在签订合同之前由招标办向中标方一次性收取。
九、报名须知
1、投标人报名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凡有意投标人必须携带相关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合格证、项目经理职工养老金手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报名(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项目经理必须到场报名和投标竞标。
2、凡有意投标者报名时必须缴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财政所解缴单到报名处为准),如投标人不到现场投标竞标,罚款10000元,中标人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该款则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由财政所无息退还。工程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延期,每延期一天从履约保证金中罚款500元,直至罚完为止。如无延期和违约情况,该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财政所无息退还给承包方。
3、报名期限:自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8日16:00时止。
4、报名地点:中堡司法所 联系人:何道华 联系电话83593148 159****2338
具体投标竞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竞标有关规则待进入标场后宣布。
兴化市中堡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