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召开
6月14日上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全体人员,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保险协会分管负责人,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政法委员,全市地方金融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刘香霞对我市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及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套路贷”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翟勇军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攻坚战同步进行,要将两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宣传攻势和线索摸排,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凝聚各方力量,切实整治地方金融行业乱象,维护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一是注重统筹、深排细摸。要把实际从事放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全面纳入监测排查范围,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非法设立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加强自律、规范运营。各地方金融企业要坚持合规经营,认真自查本单位及员工是否存在高利放贷、非法收贷、账外经营等行为,对发现黑恶线索的要及时报送,对出现黑恶迹象的要及时制止,坚决杜绝损害群众财产利益的事件发生。三是依托网格、加强监测。各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企业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强化监测排查举报,推进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早防早治、群防群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