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有关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财政经济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监〔2016〕49号)要求,今年我局继续开展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一是全面了解和掌握被查单位内控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不断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着力提高单位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和完善“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二是摸清政府家底,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二、检查对象
1.市残联
2.市供销总社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1.以会计信息质量为切入点,重点关注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是否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2.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情况,重点检查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执行情况。
3.检查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4.检查是否存在“小金库”的行为。
四、检查方式
按照省财政厅布置的全省“上下三级联动”检查统一要求,采取就地检查方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到相关单位。
五、检查时间
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结束。
六、检查人员
组长:钟长明;成员:刘国章、顾乡。
七、工作要求
1.请被查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以及必要的工作条件。联系电话:0523-89180608。
2.检查组成员要遵守相关纪律规矩,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检查工作。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客观形成书面检查报告。
特此通知。
靖江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