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户外广告监管工作
为积极应对户外广告行政审批取消的新形势,市工商局从三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户外广告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及时下发《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抄送各市(区)人民政府,明确户外广告管辖实行属地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基本原则,户外广告发布地及其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所在地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户外广告监管的主要责任人。二是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突出对户外广告发布的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媒介形式,以及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教育培训、房地产、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三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对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处理。一般轻微问题,督促履行义务,加强指导整改。对少数性质比较恶劣、问题比较严重或者拒不整改、屡改屡犯者,应立即采取措施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