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舍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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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为有效防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无锡市委农办《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委农发[2017]5号)、宜兴市纪委《关于转发无锡市纪委<关于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宜纪办[2017]17号)和宜兴市委农办《关于印发〈宜兴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办[2017]16号)文件要求,结合2016年无锡市审计局对我镇烟山村审计的反馈意见,现制订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农委、无锡市委农办和宜兴市委农办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的要求,巩固去年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成果,全力排除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容易引发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风险隐患,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围绕去年专项整治行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以及无锡市审计局对我镇烟山村审计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村级资产管理、集体债权债务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村级民主管理、财政资金申报使用管理和其他相关制度执行等方面问题,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全面彻底整改到位。镇纪委将会同经管办、财政所和审计办等部门适时对村(社区)进行随机抽查。
(二)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严谨细致”的原则,全面开展村级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厘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对村级债权债务要开展账龄分析,做好催收和核销,并及时在“三资”信息系统和相关台账做好变动登记。真正做到家底清、情况明,账表、账账、账实相符,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夯实基础。此项工作须在9月底前完成。
(三)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根据《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5]197号)和《无锡市镇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考评办法》(锡委农发〔2016〕28号)要求,按照“八有”(有制度、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牌子、有台账、有信息服务平台、有档案)标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应进皆进”机制,拓宽交易品种、完善交易规则、操作办法、监督环节,确保交易行为规范有效。
(四)加快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岗位职责制度。我镇将认真研究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岗位责任清单和问责办法,明确镇级管理部门、行政村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的职责,按照工作内容、工作分工和工作流程层层落实,实行“谁失职、谁担责”。对因执导不力,管理不严、处置不当或执行制度不严格、私设账外账、做假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增强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五)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监督。镇审计办、经管办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宜办发[2016]16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审计工作。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村级债权债务以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三资”问题开展重点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审计中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进度安排
此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专项治理行动,全镇统一时间安排,自2017年5月25日开始,2017年10月31日基本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7年5月25至5月31日)。我镇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金春华同志任组长,薛敏同志任副组长,镇监察室、经管办、审计办、财政所、资产管理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督查各村(社区)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组织推进阶段(2017年6月1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按照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强化组织,稳步推进,确保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成效。要以去年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和无锡市审计局对我市村级经济审计工作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整理,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烟山村要抓紧整改到位,并做好迎接无锡市审计局回审销号工作的准备。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我镇将结合各村(社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全面总结报告,包括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和下步打算等内容,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委农办。
四、相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村(社区)要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将其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统筹推进,确保治理工作见实效。
(二)落实责任。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不折不扣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对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线索和严重违纪问题,镇相关部门要及时汇报移交镇纪委。
(三)宣传示范。镇、村(社区)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积极总结全镇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剖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典型案例,加强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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