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协调推进全面绩效管理探索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综合运用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缓解“紧平衡”压力,我区在全市率先高位协调推进全面绩效管理工作,探索实践绩效评价结果综合运用,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低效必问责”,旨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决策机制,推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系统谋划推进。围绕“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总目标,按照重整合与微创新相结合、重操作与提效率相结合、边行边试与有奖有罚相结合的思路,制定了《溧水区绩效考评委员会组建方案》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
二、完善组织架构。高规格组建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主任,区委组织部长、区纪委书记以及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的绩效评价委员会,于2021年1月1日正式运行,以便高位协调推进全区绩效管理工作。
三、优化流程机制。为便于实际操作,我区对照全链条绩效管理要求,认真研究项目、政策全生命周期运行特点,突出对部门职责和绩效评价流程的整合,与预算全过程进行挂钩,制定《溧水区事前绩效评估操作规程(试行)》、《溧水区绩效目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溧水区绩效运行监控操作规程(试行)》、《溧水区事项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溧水区绩效评价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溧水区区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办法》等配套细则,构建绩效管理的工作流程与制度体系,并通过会议培训等统一思想,进一步夯实实际运作的基础。
四、探索结果运用。制定了《溧水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办法(试行)》,每年年末由区绩效办统计当年全区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并呈报区绩效评价委员会,由区绩效评价委员会对各责任主体决定当年评价等级,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予以运用。考评结果优秀的,优先保障预算安排,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上予以倾斜;考评结果中等的,暂停资金拨付,督促整改到位,压减部门 10%预算;考评结果差的,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终止资金拨付和事项实施,压减部门 20%预算。同时,对使用财政资金严重低效无效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