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会计职称制度改革有新内容
2019年1月11日人社部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主要围绕健全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职称制度与会计人员培养、使用相结合等措施,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1、会计制度愈加完善,形成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层次清晰,相互完善,体系更加完整。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2、会计职称层级同我们众所周知的事业单位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其中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3、突出评价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注重会计人员的能力素质以及熟练运用会计业务技能,提高专业水准。4、切实改变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论文不作为会计人员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根据需要自主确定。5、优秀会计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会计人员,适当放宽学历和科研能力要求。6、高级会计师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会计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7、建立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会计人员职称评审客观公正。8、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市地。(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