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定点医药机构实现检查全覆盖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规范两定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今年以来,区社保中心始终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多次联合区医保分局、区卫健委等部门对区内105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
一是现场检查“一对一”。坚持全覆盖与突出重点并重,通过突击检查、智能监控、病历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开展清单式核查,逐一建立检查台账并装订成册,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二是政策宣传“面对面”。结合现场检查的契机,同步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红线意识,自觉遵守并执行协议约定,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优质的医药服务。
三是违规处理“实打实”。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问询记录,并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和取证。属于协议化处理的,由区社保中心作出协议化处理决定;属于欺诈骗保行为的,由区医保分局及时启动监督检查程序,严肃依法依规开展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