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南京未来科技城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
一、工作机构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南京未来科技城工作委员会、南京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为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正处级建制,承担南京未来科技城区域范围内招商、建设和管理等责任。南京未来科技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区属并管委会管理的一级平台公司,具体负责园区各项开发建设任务。
二、办公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11号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信息公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凡,电话:025-52757766
电子邮箱:njwlkjc@126.com
传真号码:025-52759708
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授予的各项权限,接受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统一领导和管理未来科技城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组织实施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协调处理开发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处理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
(二)按照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负责对园区内进入城市化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做好相关衔接配套工作,负责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和治理。
(三)负责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学合理配置土地;研究制定和调整产业结构、经济结构发展布局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区域内科技创新和服务工作,制定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经济、技术、开发优惠政策和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按照相关授权审核、审批区域内投资项目,建立配套完善的服务体系,承担企业和投资者从入驻到建设、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六)负责编制未来科技城的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组织财政收支管理,完成各项财税任务;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运作,并确保其保值、增值。
(七)负责管理区域内市政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负责管理区域内市容市貌、卫生、绿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未来科技城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有关企业的党务、群团、社会保障等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书、重要文件和工作报告的拟定;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以及公章、档案管理等;负责重要活动、重大调研、视察接待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汇总、修改和完善园区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二)党群和科技人才工作局: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员管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创建党员示范岗;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保障工作;负责园区人力资源产业建设;负责研究编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负责人才引进、服务工作以及科技创新创业工作;负责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及保障;负责统战及园区文化、卫生、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和残联等社会事务工作。
(三)财政局(资产运营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园区财政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承担园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库管理相关政策;负责园区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园区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入园企业各项税费征收管理工作;落实上级债务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对园区的投融资资金进行监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园区财政财务管理、会计收支核算、审计工作;负责国有投资基建项目决算的审计、审核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与运营,并确保其保值、增值。
(四)国土规划建设局: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建设、规划、国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园区内的贯彻执行;负责园区内土地及其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和利用工作;承担工业及科技研发用地招拍挂前期工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协助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按有关规定和授权办理土地收储工作;负责区域内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申报、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规划、设计、人防、消防等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区域内有关通讯及水、电、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园区承建的河湖水系工程;负责园区防汛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动迁、安置工作。
(五)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局(招商局):负责研究制定项目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招商工作相关的税收、产业、行政审批等相关政策,及时掌握园区、部门的规划、发展概况和政策研究工作;负责编制产业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招商引资的项目洽谈和投资咨询、接待工作;负责对招商项目的评审;负责对落户项目投资促进的综合管理与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招商会展活动的计划、安排和落实工作;负责联系相关街道办事处和市、区相关部门,开展招商、宣传、策划和推介等工作;负责招商项目档案的管理;负责企业服务工作。
(六)经济和旅游发展局:负责园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的申报,以及新开工项目前期立项工作;负责项目模拟审批工作;负责重大产业项目的***、服务、考核工作;负责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相关数据统计及分析工作;综合研究园区企业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对策措施;负责园区企业各类项目申报;负责指导监督园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整合和相关保护工作,并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利用项目提出建议;负责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景区达标创建、市场营销和推广工作。
(七)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园区市容管理办法;负责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园区社会稳定工作,协调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及处置;负责园区范围内控违工作;负责项目施工审批;承担数字化、精细化、长效化城市管理的责任。负责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施工扬尘管理,河长制、黑臭河治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园区环境管理和环境质量监控,实施污染防治措施;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创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负责园区创业服务和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园区企业服务的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落户项目投资促进的综合管理与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建立园区与企业的联动服务机制,联系协调行业协会、区相关部门;负责牵头招商项目的评审工作;负责牵头协调第三方招商机构并按年度对其绩效进行考核;负责探索建立“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做好园区企业的宣传推介、产业引导和配套服务;负责牵头做好“楼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