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江南环保大厦地名命名的批复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江南环保大厦”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经南京市地名办审核,命名方案符合《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秣陵街道,东至九龙湖,南至绿地,西至苏源大道,北至绿地的建筑物命名为“江南环保大厦”(Jiāngnán Huánbǎo Dàshà)。
希你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批复地名各类标志的设置工作。自批复之日起,各单位一律使用本批复地名。
此复。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10:07:0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