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京市薪火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江宁区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江宁委办发〔2018〕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培育扶持我区社会组织发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作用发挥和能力提升,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南京市薪火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对养老服务类、为小服务类、慈善助困类、调解治理、其他扶老助老服务类、扶残助残服务类、关爱儿童服务类、济困服务类、社区治理类、专业支持类、其他公益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进行资助,鼓励初创型的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各类人群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公益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10日
二、申报范围
扶老助老服务类、扶残助残服务类、关爱儿童服务类、济困服务类、社区治理类、专业支持类、其他公益服务类等
三、申报主体要求
1、在江宁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原则上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鼓励初创型、社区社会组织申报;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4、申报资金3—6万元;
5、已获得省、市、区公益创投资助或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不重复资助。
四、项目及资金安排
项目数不超过21个,总资金65万元。
五、项目资助范围
1、扶老助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有利于满足其各方面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质量的各类服务,主要包括生活照料类、安全防范类、精神和心理关怀类、婚姻家庭类、社会交往类、自我学习类、自我实现类以及其它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服务;
2、扶残助残服务类。为残疾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医疗救护、就业帮扶、精神慰藉等改善残疾人身体、生产和生活条件、帮助融入社会生活的专业服务;
3、关爱儿童服务类。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新江宁人等为主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及成长的各类服务,主要包括救助帮扶、课业辅导、心理关爱、综合性社会支持等服务;
4、济困服务类。为贫困家庭、失独家庭、重大疾病人群及其家庭等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生命质量的各类服务,主要包括救助、帮扶、支持和关爱服务。
5、社区治理类。调动社区各方面主体,共同参与社区协商自治和公共事务的管理、满足社区成员的迫切需求,提升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水平,推进社区发展进步的社区综合治理服务;
6、专业支持类。提供能力提升、孵化培育、资源链接、教育培训、咨询评估、项目监管督导、社会服务工作理论研究、社会服务平台运、社会组织党建等专业支持服务;
7、其它公益服务类。包括开展家庭婚姻关系调适、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社会文明风尚倡导、生态环境保护、特殊人群帮教、应急救灾救援等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进步以及其他创新性的公益服务。
六、申报要求
1、数量要求:每家社会组织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接受联合应标。
2、周期要求:项目实施周期为2020年2月至2021年2月,一般不超过一年。项目一经确定,按照《江宁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江宁民发[2019]79号》文件要求,实时做好监督评估、宣传推介、项目总结等相关工作。
3、地域要求:项目实施地域必须在江宁区。
4、调研要求: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必须深入街道、社区等单位开展需求实地调研,并加盖被调研单位公章。
5、可持续性要求。项目需具有清晰的发展路径和方向,注重增强服务对象的可持续能力;项目运作可形成较为规范的模式,能在类似的地区推广和复制。
七、项目管理
市、区民政局将不定期对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八、评审流程
1.项目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将《南京市民政局薪火项目申报书》(见***)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2020年1月10日17:30前送达江宁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江宁区民政局106室),并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2.项目评审。申报材料收悉后,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论证,出具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将于1月下旬在中国江宁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2180245
联系人:许琳、陈荣洁
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