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宁区2012-2013年度扫雪防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区扫雪防冻工作,提高对突发性降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防止降雪给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不便,最大限度地减小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现制定江宁区扫雪防冻工作方案如下:
一、保障范围
以全区为保障范围,以城区的主干道、窗口地区、桥梁、坡道、对外主要交通道路、农贸市场为重点,做到雪停路通(城区重点地段和窗口地区扫雪任务分解表见***)。
二、组织原则
按照条块联动、属地管理,条抓块保、以块为主的原则,以街道(园区)为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各项扫雪防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街道(园区)、区相关部门要结合冬季气候特点,认真组织安排,建立相应的工作网络和组织运行机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落实专人,制定预案,完善各项应急措施。要坚持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切实把扫雪防冻各项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如遇突降大雪,做到见雪即动,确保人员、机械、物资迅速到位,在第一时间清除道路积雪。
三、等级划分
(一)Ⅰ级,暴雪(红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0毫米以上。
(二)Ⅱ级,大雪(橙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上。
(三)Ⅲ级,中雪(黄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
四、预警响应
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雪情预警信息后,各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扫雪防冻指挥部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工作人员及时到达工作岗位,备齐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
(一)Ⅲ级,中雪,黄色预警
1.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检查各街道(园区)、各部门扫雪防冻作业单位人员到位情况。
2.扫雪防冻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
3.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4.加强社会宣传,及时发布扫雪防冻工作动态。
(二)Ⅱ级,大雪,(橙色预警)
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街道(园区)、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联络人到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参加扫雪防冻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防冻工作,保障雨雪天道路畅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资料供应。
(三)Ⅰ级,暴雪,(红色预警)
在橙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区扫雪防冻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调动一切资源,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全力应对灾害。
五、应急响应
(一)Ⅲ级,中雪
1.各相关部门启动扫雪防冻工作预案,作业单位上路清扫积雪。
2.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按照责任区划分范围清除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3.沿街单位、店家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求,负责门前人行道积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
4.利用新闻媒体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扫雪防冻工作,做到自扫门前雪。
(二)Ⅱ级,大雪
1.在应对Ⅲ级中雪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2.启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和部分部队应急队伍,重点支援高架、立交、车站、码头等重要节点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
3.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实施管制(若封路须听从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命令),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区扫雪防冻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4.各职能部门按照保民生、保供应、保交通的总体要求,提前做好食品、蔬菜、水、电、气等民生需要的物资保障。
(三)Ⅰ级,暴雪
1.在应对Ⅱ级大雪的基础上,全面启动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扫雪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将兵力、机械对口支援各重要节点、道路。
2.交管部门优先保障水、电、气、救护等民生需要的抢修、抢险车辆通行,必要时安排警车护送。
3.各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排查并消除因积雪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4.发生灾害后,各街道(园区)、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划分,在区扫雪防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六、除雪作业要求
(一)各扫雪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坚持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随时了解天气变化。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
(二)各扫雪作业单位进行扫雪作业时要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
(三)中雪降雪过程中,城区高架、立交、桥梁、坡道、匝道、进出城通道等易结冰地段,每两小时实施一次撒盐化雪,大雪以上每一小时实施一次撒盐化雪,防止积雪成冰。同时,采取机械化清雪、人工扫雪等措施,确保城区主干道及各高速公路连接线的一股道路畅通。
(四)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城区主次干道及各高速公路连接线单向至少保持两股道路畅通。
(五)大雪以上降雪结束48小时内,城区内路面积雪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七、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全区扫雪防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由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区各有关部门、街道为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办。区扫雪防冻指挥部主要职责: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负责组织指挥全区扫雪防冻工作,制定扫雪防冻方案,负责通报雪情、协调矛盾,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做好扫雪防冻工作,确保全区主要道路积雪及时清运,雪后道路畅通。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区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气象局提供的天气变化和雪情,利用滚动字幕发布扫雪通知,报道扫雪情况和好人好事,对未尽义务的单位和店家给予曝光,实施新闻监督。
(二)区级机关工委:负责督促区级机关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好扫雪防冻工作。
(三)区城管局:按照指挥部要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力量参加扫雪工作。检查、监督道路及沿街单位扫雪情况,配合指挥部做好雪情统计工作,负责扫雪指挥部的总值班工作;组织城管行政执法队员督促门前责任单位落实扫雪任务,并制定东山城区扫雪预案,保证主城区五横七纵主干道雪停路通;组织30人的预备队伍,适时组织扫雪。
(四)区财政局:负责有关扫雪经费的落实,对全区扫雪所用物资资金进行核定、审计,据实处理。
(五)区监察局:按照区政府扫雪防冻部署,负责对区、街道及各职能单位扫雪防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查处不履行职责及失职行为。
(六)区双拥办:商请驻宁部队支援地方主要地段的扫雪。
(七)区气象局:在正常的降雪季节内,每周向区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和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天气情况。遇有特别天气时,每日发送气象预报。
(八)区住建局、城建集团:负责组织协调管辖的新建道路、桥梁积雪的清理,以及日常水、气防冻保障工作;组成100人的预备队伍,适时组织清除树枝积雪,以防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负责所辖危旧险房的维修,落实裸露水管的防冻保护措施,督促各物业及小区管理单位落实扫雪防冻工作。
(九)区交通运输局、交通集团:负责所辖公路出入口、桥梁、坡道等地段的扫雪化冻工作,并检查客运站的扫雪及防冻安全工作;组成100人的预备队伍,并制定扫雪防冻工作预案。
(十)区公安分局: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指挥部反映全区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指挥部指令,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和限速行驶配合扫雪撒盐机械车辆的工作。教育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和车辆,给扫雪车辆提供绿色通道,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十一)区建工局:组成100人的突击队,配备部分机械,根据雪情对重点地段进行突击扫雪。
(十二)区农业局:加强对冬季农作物的田间管理,帮助农户做好冬季农作物的防冻工作。
(十三)区商务局:负责全区扫雪防冻工具和工业盐的储备、调运。根据降雪情况和用盐量,适时联系盐库调盐。
(十四)各街道、园区: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街巷的积雪清除。组织不少于100人的突击队,配备充足的扫雪机械,做好重点地段扫雪准备。
八、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扫雪防冻工作。扫雪防冻工作直接关系群众的生活、出行,关系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城市的运行安全和正常秩序。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扫雪防冻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雨雪可能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精心组织,切实落实扫雪责任制。各街道(园区)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沿街单位的责任区,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督促沿街单位、店家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特别是新建改造的道路要重点抓好责任落实,做到扫雪无盲区。动员沿街单位、店家提前准备好扫雪工具,一般小店要准备一套(一把大扫把、一把铁锹)工具,20人以上的单位、店家要准备10套以上扫雪工具。同时,要对扫雪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要求沿街单位和店家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要求,以雪为令,及时清除责任区的积雪。对未履行扫雪责任的单位和经营户,由城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其中的经营性单位,由工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扫雪工具、机械和运输车辆,组建骨干队伍和突击队,储备适量工业盐或融雪剂。
(三)强化指挥,确保扫雪工作万无一失。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区扫雪防冻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对重点部位和路段要重点保障,确保万无一失。尤其是元旦、春节等长假期间,各单位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有一定的扫雪力量值班备勤,确保节假日扫雪工作组织到位。
(四)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扫雪期间,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将组织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主要领导或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区通报;对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按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
1.重要路段和窗口地区任务分解表
2.融雪剂储备任务分解表
3.工程机械准备任务分解表
4.东山城区公共道路突击扫雪包干责任区划分表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8日
***1
重要路段和窗口地区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单 位 | 负责路段和地区 |
1 | 区城管局 | 上元大街、金箔路、文靖路、宏运大道、新亭西路、北沿路、竹山路-土山路、东新南路-东新北路、天印大道、湖山路北段、小龙湾路、双龙大道、步行街 |
2 | 东山街道 | 龙西路、金盛路、学院路、商城地区及上坊集镇、街道下属的三大农贸市场、各个学校门口、城北桥 |
3 | 区交通运输局交通集团 | 各交通干道、东山大桥、双龙大道高架、快速通道 |
4 | 农副物流中心 | 宁杭高架东麒路大桥、东麒路沿线及市场内各处道路桥梁 |
5 | 区住建局 城建集团 | 所有老城区在建道路和桥梁、天印广场及东侧道路 |
6 | 区工商分局 | 各农贸市场周边道路 |
7 | 区商贸局 区供销社 | 东山城区各大型超市、商场和饭店门前道路 |
8 | 区教育局 | 各学校、幼儿园 |
9 | 区卫生局 | 各医院 |
10 | 各街道、园区 | 辖区内主次干道 |
说 明 | 各街道、园区及各单位根据方案另行制定预案,确保雪停路通 |
***2
融雪剂储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单 位 | 数量(吨) |
合 计 | 1470 | |
1 | 区城管局 | 320 |
2 | 区交通运输局、交通集团 | 150 |
3 | 区住建局、城建集团 | 50 |
4 | 江宁开发区 | 200 |
5 | 高新园 | 100 |
6 | 滨江开发区 | 50 |
7 | 东山街道 | 100 |
8 | 秣陵街道 | 50 |
9 | 汤山街道 | 50 |
10 | 淳化街道 | 50 |
11 | 禄口街道 | 50 |
12 | 江宁街道 | 50 |
13 | 谷里街道 | 50 |
14 | 湖熟街道 | 50 |
15 | 横溪街道 | 50 |
16 | 麒麟街道 | 50 |
17 | 农副产品物流中心 | 50 |
***3
工程机械准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单 位 | 装载机 | 平沥机 | 运输车辆 |
1 | 区城管局 | 6 | 3 | 12 |
2 | 东山街道 | 6 | 3 | 12 |
3 | 区住建局 城建集团 | 4 | 2 | 8 |
4 | 区交通运输局 交通集团 | 2 | 1 | 4 |
5 | 农副产品物流中心 | 1 | 1 | 2 |
说明 | 1、各单位要与专业工程大队签订人员、机械保障合同,确保及时到位。 2、各街道、园区根据实际情况配备。 |
***4
东山城区公共道路突击扫雪包干责任区划分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包 干 地 段 |
1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委大院、府后村内各条路段 |
2 | 区卫生局 | 戴家塘路 |
3 | 区城管局 | 大市口广场、文化休闲广场 |
4 | 区老干部局 | 芙阁路(土山路口-东沟巷口) |
5 | 区科技局 | 土山路(科技局门口-芙阁路口) |
6 | 东山社区 | 芙阁路(东沟巷-东新北路)、金桃路、东沟巷 |
7 | 区发改局 | 竹山路(大市口-二街路口) |
8 | 中前社区 | 秋月路 |
9 | 区电大 | 河滨路(实小西侧围墙-东山老桥) |
10 | 明月建设集团 | 商城内各条道路 |
11 | 锡剧团 | 门前道路-机关幼儿园 |
12 | 秦淮中学 | 宁中巷 |
13 | 区武装部 | 瑶池巷 |
14 | 区商务局 | 三新巷 |
15 | 区石油公司 | 上元路(利民小区以北) |
16 | 金东城集团 | 天印大道(宁泉北苑大门-大街东路口) |
17 | 中北公司 | 上元大街东路(泥塘桥-三叉路口) |
18 | 区烟草公司 | 同夏路(烟草公司大门-城东公园三叉路口) |
19 | 区消防中队 | 同夏路(烟草公司大门-岗山路口) |
序号 | 责任单位 | 包 干 地 段 |
20 | 章村社区 | 通湖路、长塘巷 |
21 | 区双拥办 | 商请驻军部队负责文靖路、上元大街、宏运大道的扫雪 |
22 | 小里社区 | 桃园路 |
23 | 江宁医院 | 鼓山路(竹山路口-东新南路口) |
24 | 区人口计生局 | 新医路(大街东路口-鼓山路口) |
25 | 区林业局 | 玉堂巷(新医路-鼓山路) |
26 | 金宝市场 | 上元路(上元小学大门以南) |
27 | 南京造币厂 | 上元路(利民小区北侧-上元小学门口) |
备注 | 没有安排主干道扫雪任务的单位,都要自觉按照市容环卫管理责任制划分范围自扫门前雪,并根据区扫雪防冻指挥部的安排参加突击扫雪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