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积极开展无疫小区(村)创建
自8月6日开始,我区各居民小区(村)可申报“无疫小区(村)”“无疫示范小区(村)”。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居民小区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战场”。根据市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在对因发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而封控管理的居民小区(村)创建“无疫小区(村)”的基础上,结合江宁实际,在未封控管理的小区(村)创新开展“无疫示范小区(村)”创建评比,鼓励有疫情的居民小区(村)实现“无疫情”、无疫情的居民小区(村)守牢“零疫情”,加快推动城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根据工作方案,此次创建从8月6日开始,各社区可结合各小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对照“无疫小区(村)”“无疫示范小区(村)”创建标准,向属地街道申报。经街道评分、区工作专班审核认定后,将为获评小区(村)授予“无疫小区(村)”“无疫示范小区(村)”荣誉牌匾,并对相关业主、物业企业和社区给予奖励。
创建“无疫小区(村)”的标准是:封闭管控紧、环境消杀净、居家隔离严、生活保障好、宣传发动广。创建“无疫示范小区(村)”的标准是:自我防控意识强、小区管理服务好、疫情隐患报告快、公共环境达到优。所有申报小区(村)必须从申报之日起往前推算14天以上无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14天以内无一例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和次级密切接触者等人员,且符合精准防控等创建要求。
据悉,此次行动分为宣传、申报、评选和授牌、常态等4个阶段,对无疫小区(村)、无疫示范小区(村)实行分类分区常态化动态管理,若疫情新发,则直接摘牌;集中投诉查实或突出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公告摘牌。 邵杨杨 林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