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瓶改管工作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传〔2018〕83号)要求,自2018年8月起,由建委牵头组织,我区全力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截至2020年底,该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一、工作进展
(一)目标任务
按照工作方案,2018年8月至2020年底,我区力争全面完成餐饮场所“瓶改管”任务,“瓶改管”实施范围包括三类: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弱、小、散”类型餐饮场所;城市综合体、高层办公楼及大型宾馆酒店等餐饮场所;企事业单位食堂。不包括四类:产权不明、违章建筑、未办理工商或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场所及流动摊贩;天然气管网尚未通达或不符合天然气安装使用条件的餐饮场所;2020年底前将被房屋征收或转型更换业态的餐饮场所;建筑工地临时食堂。
(二)完成情况
2018年全市初步摸排梳理,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商户为1956户,后经走访核实报送,具备“瓶改管”实施条件餐饮场所约1245户,2018—2020年计划转换共计1209户,目标任务725户,签约1209户(完成通气803户、正在转换406户),签约率达到167%
二、做法成效
(一)明确架构、建立机制,协同联动攻坚克难
建立“市级引导、区级统筹、企业实施、用户落实”的工作体系,市精细化办对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加强督促考核、定期调度、通报进展,各责任主体按职责分工落实。我局牵头协调推进,组织相关单位、燃气经营企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强化统筹协作和任务落实、过程管理。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辖区内餐饮用户的意向调查和宣传发动,及时协调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相关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畅通内部流程,加大人力、材料、资金投入,确保转换工作顺利实施。
(二)分类、精准施策,统一标准规范要求
1.针对餐饮场所规模小、流动性强、易于快速恢复经营的特点,强化餐饮服务业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规划相对独立的具有餐饮功能、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的商业集聚区。对无产权、违章建筑、证照不全等餐饮场所,加强检查执法,督促其关闭、转型或更换业态。
2.按照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实施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程度等,合理制定“瓶改管”转换计划,对商户转换意愿强烈、周边协调矛盾小、现场施工条件好的餐饮场所优先安排。
3.相关燃气经营企业优化细化“瓶改管”申请条件和简便安装流程,制定不同表型、用气规模、管材的签约标准套餐模板,编制相应的转换方案和费用标准,提供给餐饮用户参考选择。提交用户确认表后,相关燃气经营企业尽快组织市场、设计、工程、用户“四方看现”,联合勘查现场,安排进场施工。
(三)优惠让利、专项奖补,共同筹措转换费用
针对第一类“弱、小、散”类型餐饮场所,具体包括现状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各类小酒店、小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沿街小门面商铺等,2018—2020年期间给予“瓶改管”惠民鼓励政策和资金优惠,按照“用户承担30%、企业优惠40%、政府奖补30%”的标准执行,餐饮用户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