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推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0年12月4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推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鼓政办〔2020〕54号)(以下简称《制度》)正式印发。为方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制度》内容,现将文件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关于建立南京市推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鼓楼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起草了《鼓楼区推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9月4日,区金融监管局以书面通知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功能板块共32家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联席会议作为我区推进企业上市的议事机构,从组织构架、会议机制、主要职责、部门职责、特别制度等五个方面对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了明确。
一是搭建组织架构。确定了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相关的16个职能部门及各街道、3个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金融监管局,统筹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会议机制。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召开部分或全部成员单位的会议,对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发有关单位贯彻落实。
三是确定五项主要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发展规划,通报工作情况;服务协调企业上市中重大事项;做好上市培育工作;开展资本市场培训;加强与省市的沟通协调。
四是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对16个部门、各街道、相关管委会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
五是创建特别制度。建立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制度,由区科技、商务、文旅等部门及各街道、3个管委会定期向区金融监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我区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对我区拟上市企业进行动态服务。建立服务拟上市企业特别程序,规定了依法为企业开合法合规函的快速程序,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一事一议”程序以及“市区联动”提交市级层面协调解决制度等工作机制。
政策文件链接:
http://www.njgl.gov.cn/glqrmzf/202012/t20201209_2746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