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关于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区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秦淮区关于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区的若干措施
为实施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政务服务,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全面贯彻落实《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新100条》的基础上,着力打造服务优先、公平公正、便捷高效、开放包容的营商环境最优城区,塑造“创业在秦淮、秦淮最情怀”服务品牌,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若干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流程环节,改进企业办事新服务
1、做优“一件事一次办”。围绕企业准入、经营、注销等重点领域需要多部门、多事项办理的“一件事”,形成有秦淮特色的“一件事一次办”清单,并分批向社会公布,推进相关场景关联事项的联办快办。(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区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缩短企业开办时间。设立开办企业“一窗受理、一窗通办”综合窗口,推行企业开办一表制,扩大“新办企业套餐”服务范围,将营业执照申请、公章刻制、税务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等纳入“全链通”平台,在线一体化办理,一次提交全部材料,1.5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金融监管局、税务局、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扩大覆盖面。在16项涉企区级行政审批事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基础上,实施白下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实行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分类管理,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及区相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提升食品药品许可便利度。对于企业连锁门店数量达到10家以上的按“申请人承诺制”办理(限仅从事食品销售,餐饮企业除外),符合条件的无需现场核查。进一步压缩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食品销售类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餐饮类压缩至10个工作日)。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许可变更、换证无需提供无违规证明,改为企业承诺告知,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申办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当场办结。(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5、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当场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取消《排水许可证》申领需提交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查报告,只需作出书面承诺;简化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不再进行现场核查核对,企业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和承诺书。(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卫健委、人社局。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前)
6、优化项目初步设计和消防审查流程。缩短区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周期至7个工作日,缩短区级消防设计审查时限至1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建设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7、优化企业接电服务。积极对接市供电公司,对区申请高压(10(20)千伏)及低压(0.4千伏)新装、增容等永久性用电业务的电力接入工程(包括管线开挖、敷设、箱式变电站、环网柜、分支箱、线杆设立等)设立绿色通道。将低压(0.4千伏)、高压(10(20)千伏)在用户红线内受电工程同步推进的情况下,平均接电办理时间压减至5和3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发改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优化企业接水服务。积极对接市水务集团,对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用水简化程序,在现场勘察、排定接管方案和施工时间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水报装接入办理环节不超过3个,申请材料不超过2件,无需增设管线的办结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间不超过3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水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优化企业接气服务。积极对接市燃服中心,对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用气简化程序,在现场勘察、方案制订和组织施工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中低压燃气接入服务报装办理环节为“受理申请—编制方案—接入挂表”,申请材料不超过2件,无需增设管线的办结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间不超过3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建设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整合人社业务窗口,优化操作程序,简化业务流程,设立人社业务“一窗通办”窗口,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搭建“互联网+招聘”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服务,让企业能够在网上直接查询劳动者求职信息,实现点对点用工对接。建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适当放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协助企业提升职工技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人社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增强办税便利度。依托邮政网点谋划“税邮”合作,设置中华门邮局、光华门邮局便民办税服务点,实现辖区纳税人就近办理***代开、税款代征、税法咨询等业务。(责任单位: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12、提高税务登记注销效率。采取“前置辅导到位、窗口一次办结”的模式,设置即办注销处理专岗,启用“容缺受理”机制,提高税务登记注销的办理效率。(责任单位: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13、优化信用修复审核流程。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在“信用中国”公示期间,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依申请进行信用修复,并对相关企业进行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指导;其中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处罚信息期间,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依法申请进行信用修复,属区级权限办理的,在省级“3+5+3”程序办理的基础上,实行“1+3+1”程序办理(即1日内作出受理、3日内完成审核、1日内作出决定)。(责任单位: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及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进一步确立惠企为本,增强市场主体新感受
14、加强信贷引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重点加大对业绩良好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企业,落实增贷、稳贷、降息、债务重组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金融监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提升融资效率。依托“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在平台内自主发布融资需求信息。帮助企业用好“南京市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缓解民营企业转贷环节融资困难。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银政保”合作模式,帮助企业用好“秦淮紫金快贷”,为区内小微企业提供快捷融资服务。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责任单位:金融监管局、科创集团、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激发创新活力。发挥市场化机制配置创新资源,出台专门引导政策,精准引入高端科技创新人才和项目;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能,编制创新产品目录,精准推介对接,加快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便捷强化技术合同登记服务。(责任单位: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政府办(外办)、国资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搭建创新服务平台。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探索“以赛代评”“以投代评”等科技项目形成机制。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建立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库。结合省级车联网先导区创建,优先支持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联网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企业参与区内新基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推行多样化商业模式。支持新街口、夫子庙商圈企业开展多样化消费促进活动,持续做大品牌经济、首店经济、夜间经济和国际零售规模,择优给予奖补政策。按照审慎包容的原则,有条件放开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和户外商业促销活动,支持商业综合体、沿街商铺开展“商业外摆”和“跨门经营”,积极开放公共空间,开设节假日步行街,进一步优化商圈、街区商业氛围,繁荣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商务局、城管局、新街口管委会、风光带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进一步强化信息支撑,塑造智慧秦淮新特色
19、打造“云上秦淮”平台。建设秦淮区政务云平台,统筹规划区级基础信息设施,提供跨部门、跨领域的数据交换、共享、分析、运营等数据服务,助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在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城市安全、社会治理、产业经济、社会信用等重点领域建立主题数据库,让数据赋能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社会治理、数字经济和产业发展,实现让“企业跑腿”变“数据跑路”。(责任单位:发改委(大数据局)。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前)
20、拓展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加大网上公共服务整合力度,聚焦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住房服务等领域,实现“一区通办”。探索推行“预约服务”“错时服务”“延时服务”,打造“不打烊”的政务服务,实现身份证取证、完税凭证打印、港澳台通行证加签等热点事项自助办理,拓展区街两级24小时自助服务体系,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等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新增个体工商登记2日办结(涉及影响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类业态除外),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发改委(大数据局)、人社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1、打造涉企政策“一网集成”。建立“云上秦淮”企业服务总入口,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统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服务等工作。加快惠企政策“一网集成”,整合政府部门落企政策资源。实现企业服务“一站式”,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管理咨询、金融支持、法律咨询、信息沟通等全方位的公益性服务。(责任单位:发改委、行政审批局及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2、加强智慧信用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搭建信用惠企平台,不断提升“智慧信用”服务水平,实现信用信息智慧归集、信用报告便捷查询、信用政策实时推送、信用修复线上培训等一体化服务。(责任单位:发改委(大数据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进一步增强法治水平,营造亲商安商新风尚
23、强化涉企法律服务。深化“法企同行”活动,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团,为工商联(商会)、基层商会组织及小微企业开展无偿法治体检,实现小微企业常态化法律服务全覆盖。依托秦淮共享法律服务中心线上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对企业遇到的劳动用工、合同纠纷、公益捐赠等法律问题以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加强普法宣传,以诚信经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为重点,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及时为工商联(商会)、基层商会组织及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合法维权。(责任单位:政法委、统战部(工商联)、司法局、法院、公安分局、检察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4、完善多元解纷渠道。建立涉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当事人先行就近、就地选择仲裁、调解、公证等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健全完善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建设,借助苔花调解工作室平台,加强与金融、证券、市场管理、仲裁、公证等相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工商联(商会)、基层商会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让企业享受一站式解纷服务。(责任单位:政法委、统战部(工商联)、司法局、法院、检察院、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5、畅通立案“绿色通道”。将涉产权案件纳入立案“绿色通道”,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当场予以登记立案。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利用电子送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网络查控等信息化建设成果,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智慧、优质的诉讼服务。依托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将诉讼服务从网上立案等事前服务向电子送达、预约法官、网上证据交换质证、互联网庭审、在线查询诉讼正卷等事中、事后服务延伸,打造“7×24小时”不打烊自助立案服务。(责任单位:法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6、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初步建立起系统化分流、标准化速裁的工作模式,使涉诉企业维权更简便高效,缩短审理周期,除因法定事由扣除、延长审限和中止审理外,原则上小额诉讼案件2个月、简易案件3个月、疑难案件6个月内结案。推行“854模式(8类事务性工作、5类技术服务、4项管理职责)+无纸化执行”,对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率。(责任单位:法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7、推行破产案件快审快结。通过限定期限、限定审限、督促管理人履职、充分发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功能等举措,简化破产程序,缩短破产案件审理期限。加快对“僵尸企业”的清理,提升破产案件审理中资产评估、审计等工作效率,降低破产程序运行的时间和成本。(责任单位:法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8、保护企业依法经营。妥善审查企业之间借贷的法律效力,保护民营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严厉打击针对民营企业或企业管理人员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套路贷”等违法行为,规范民间资本融通。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选择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方案,为企业持续发展创造条件。(责任单位:法院、公安分局、检察院、金融监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9、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与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沟通与协调,鼓励辖区企业采用快速预审通道,缩短专利授权周期,为知识产权快速确权提供便捷服务。发挥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秦淮区分中心作用,为企业维护知识产权提供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进一步改革体制机制,开创亲清与共新局面
30、建立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月通报、季点评”和定期会商,围绕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统一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区委办、政府办、发改委、行政审批局、编办、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及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1、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合并或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分局、人社局、建设局、房产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税务局、统计局、水务局、金融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2、建立“豁免清单”制度。推行“首违不罚”,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实施清单管理,符合条件的依法可免予行政处罚。引导企业对轻微、偶发的失信行为履责纠错,并免予联合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司法局及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3、建立政企交流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设立重点企业“首席店小二”。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让企业的声音听得到、意见看得到、诉求办得到。聘请企业家代表担任政府营商环境行风监督员。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区工商联(商会)、基层商会组织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每月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及时反映行业诉求。(责任单位:区委办、政府办、统战部(工商联)、机关工委、发改委及区相关部门、各功能板块、各街道。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4、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机制。畅通企业反映诉求渠道,对12345热线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第一时间流转、核查、处置、回复、回访。开辟“云上秦淮”政企直通车,妥善处置企业诉求受理及反馈工作,公开曝光营商环境负面案例。完善“好差评”制度,聚焦企业的关注点、差评点、投诉点,发现政务服务的痛点、堵点、难点,强化评价结果管理,形成全流程工作闭环。(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发改委及区相关部门、各功能板块、各街道。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5、建立项目服务实体化运作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全周期服务,成立区重大项目办并实体化运作,强化对重大项目开发和建设的要素保障,组织开展与土地开发和重大载体改造提升相关的重大项目前期研究、规划编制、统筹调度、协调推进、招商对接,为全区重大项目提供精准化代办服务。通过项目申报前“咨询指导”、报件时“接力代办”、审批中“协调推进”等方式,统筹协调解决涉及行政审批、渣土运输、征收、考古、前期手续办理、水电气接入保障、资金平衡、政策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促进投资建设项目早立项、早开工、早投产。(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办及区各相关部门、各功能板块、各街道。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6、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工单制。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非本区户籍子女就学问题。提升人才健康医疗保障水平,为高层次人才开设就医绿色通道,为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定期安排健康体检和保健疗养。综合运用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购房和租赁补贴等方式,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保障。(责任单位:组织部、房产局、财政局、教育局、卫健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7、建立企业家精神荣誉激励机制。定期选树突出贡献企业家,对表现突出的企业家给予荣誉激励,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家申报三八红旗手、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十大杰出青年,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推荐优秀人才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强化人才队伍的政治引领吸纳。充分借助媒体平台,不断加强对优质企业、优秀企业家的宣传报道力度,增强在地企业和企业家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责任单位:统战部(工商联)、宣传部、组织部、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8、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把政府部门兑现政策、履行承诺、执行联合信用奖惩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及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9、建立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估机制。紧盯省、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按各领域指标在全省先进、南京领先的目标,以硬性指标考核倒逼营商环境各领域改革创新。在全区范围内建立监测企业库,组建营商环境专业监测队伍,定期开展走访调查活动。对正面案例加强宣传推广,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结合“向人民汇报”活动,增强营商环境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对重点部门、相关部门和街道板块实施差异化考核,将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区绩效考核目标体系,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行动,打造各具特色的亮点工作,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经验、新做法,对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在全区复制推广。(责任单位:政府办、机关工委、发改委及区相关部门、各功能板块、各街道。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0、建立舆论推介和引导机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投资秦淮、市场准入审批、投资建设审批、社会事业审批等特色事项清单,开展针对投资者和企业的政策宣传,精准推送,提高政策可及性和覆盖面。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广泛宣传我区在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举措、经验成效、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助力塑造区营商环境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宣传部、行政审批局、发改委及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解读《秦淮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区措施》
首先介绍制定的背景和过程。近年来,我区围绕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比上海、深圳这样的先进地区,特别是对标市场主体的期望值和满意度,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拿出更多“硬招”、“实招”,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区”,我们于今年3月初启动了文件的起草。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充分学习借鉴了先进地区经验,坚持在不折不扣执行《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新100条》的基础上,结合区情实际和企业需要,对区属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措施进行细化延伸。形成初稿后,先后多次召集会议,充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丰富提升文件内容。4月21日,经区委常委会审议,形成了今天的正式文件。
其次介绍总体框架和内容。《若干措施》坚持以企业为中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从优化流程环节、提升惠企服务、强化信息支撑、增强法治保障和健全推进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40条具体措施,着力解决企业开办、运营、退出全流程各环节的“痛点”“堵点”和“难点”。文件已经印发给大家,具体内容我就不一一宣读了,我向大家介绍其中的重点内容:
1、优化流程环节,改进企业办事新服务。主要包括: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针对企业准入、经营、注销等需跨部门办理的“一件事”,形成有秦淮特色的事项清单,推进相关场景关联事项的快联办快。压缩时间再提速,企业开办1.5个工作日。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由1个工作日改为当场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强化水电气协调保障,与供电公司、水务集团和燃气公司建立协调机制,在现场勘察、方案制定和施工时间等方面提前介入,提供优先服务,流程办理时间在市要求的范围内进一步压缩。提升办税便利水平,设置中华门邮局、光华门邮局便民办税服务点,实现纳税人就近办理***代开、税款代征、税法咨询等业务。设置即办注销处理专岗,提高税务登记注销的办理效率。优化信用修复审核,对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属区级权限范围内的,实行“1+3+1”程序办理(即1日内作出受理、3日内完成审核、1日内作出决定)。
2、确立惠企为本,增强市场主体新感受。主要包括:在金融服务方面,加强信贷引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完善“银政企”、“银政保”合作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快捷融资服务。在科技创新方面,深化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创业创新,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支持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联网企业参与新基建项目。在促进消费方面,按照审慎包容的原则,有条件放开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和户外商业促销活动,支持商业综合体、沿街商铺开展“商业外摆”和“跨门经营”。
3、强化信息支撑,塑造智慧秦淮新特色。主要包括:建设“云上秦淮”平台,为审批事项“一网通办”、涉企政策“一网集成”、智慧信用等提供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打造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实现企业服务“一站式”,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法律咨询、信息沟通等全方位的公益性服务。
4、增强法治水平,营造亲商安商新风尚。主要包括:丰富共享法律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提供多元解纷、打造“7×24小时”不打烊自助立案、推行“854模式(8类事务性工作、5类技术服务、4项管理职责)+无纸化执行”等特色法治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5、改革体制机制,开创亲清与共新局面。主要包括:加强部门联动,建立统筹推进、政企交流、投诉举报、动态监测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设立重点企业“首席店小二”、每月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畅通企业反映诉求渠道。对12345热线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建立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合并或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建立“豁免清单”,推行“首违不罚”。强化服务激励,加强对重大项目开发建设的要素保障,促进早立项、早开工、早投产。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工单制,提供就学、就医和安居等服务保障。建立荣誉激励机制,增强企业和企业家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加强宣传与推介,广泛宣传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举措、经验成效、典型案例,助力塑造秦淮营商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