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办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秦淮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委区政府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国资办认真对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要求
(一)认真谋划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新思路。为增强我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认真谋划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思路,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区属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做强做优做大区属国有资本的重点任务,为推动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转换经营机制、规范稳妥推进我区国企混改提供了改革路径,努力实现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改革目标。
(二)深化改革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一是以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为重点,加强对文旅集团“新三板”上市后规范运作指导。同时储备新的上市资源,构建结构合理,后劲充足的国有企业上市梯队。二是稳妥有序开展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加强资产界定、股权设置等公司化改造全过程的***指导,完成我区6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三是积极推动国企集团资源优化整合。推动越城集团、安城集团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已基本完成两集团清查核资工作。牵头协调处理越城集团与科创集团关于1865产业园区资产移交相关问题,协调推进桃叶渡街区资产移交相关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根据省市车改工作要求,拟定《秦淮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公务用车制度参改人员范围和改革方式、交通补贴发放标准、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司勤人员安置等相关工作。审核各集团的车改方案,全区国企集团共取消车辆103辆,保留车辆454辆,国有企业公车改革工作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一是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为聚焦国资监管重点,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出台了《关于公布秦淮区国资办审批清单的通知》,对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和规范。二是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为保障企业国有资产安全,落实国有资本经营管理责任,研究制定了《秦淮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集团管理等11个方面责任进行了明确。三是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区属国企集团内部管理,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秦淮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管理的通知》,对全区国有企业财务票据报销管理制度等四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和统一。
(四)建立健全全面预算评价和考核机制。针对各国企差异化情况逐步推行全面预算,指导国企集团科学编制2018年预算。完成2017年薪酬专项审计工作, 测算下达2017年国企集团负责人总薪酬,开展国企集团从业人员薪酬检查,推进《深化秦淮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成国资办负责的相关考核目标的设定和考核细则的制定,按照“增收入,控成本”的原则,建立了以绩效为导向的考核机制,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以增强区国企盈利能力和防御风险能力为核心,结合各集团不同情况设置不同具体指标,初步建立了区属国企“一企一策”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增强考核的导向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优化公共资源出租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更好地管理全区国有经营性资产,提高资产经营效益,按照区政府对国有经营性资产运作管理的目标定位,完成对区公共资源租赁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并投入运行。修订完善《秦淮区国有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秦政规〔2018〕2号),将全区国有经营性资产租赁行为全部纳入区公共资源租赁管理平台管理,明确国有经营性资产经营主体、管理范围和管理方法,从核价、业态管理、公开招租、合同签订到租金收取等环节均予以规范,实现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业务全过程管控和分析。2018年,组织全区国有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5次,形成会议纪要,解决了壹城等六个集团20个延期、续租等特殊事项。指导国资集团已接收全区25家行政事业单位共891处、13.87万平方米的国有经营性资产,通过“集中管理、统一运营”的模式,2018年共完成新签合同近500份,新签合同年租金总价提高了600多万元,涨幅超过了30%,国有资产收益明显提升。
(六)切实加强国企人员规范化管理。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理顺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关系、明确转任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薪酬待遇的通知》,明确区管人员均纳入企业领导人员规范化管理,对国企集团中层及以下人员薪酬待遇水平予以明确。二是为落实《秦淮区关于本区公务员到区属国有企业任职的有关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研究开展对区属国有企业任职人员社保个人账户进行一次性补贴缴纳工作。三是为提高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岗位的监督,出台《秦淮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明确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认定、经营投资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扎实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牵头统筹全区“三供一业”指导协调工作,制定下发《关于配合驻区国有企业做好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积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分离移交相关流程。建立各单位联络员制度,保障各单位间信息沟通及时、畅通,形成了工作合力。二是积极摸底排查。组织各街道积极开展辖区内涉及移交工作的国有企业多轮摸底排查工作,弄清待移交底数。截止目前,全区共有55个驻区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职能需移交,其中涉及10家央企,19家市企。三是强化协调推进。积极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多次牵头召开相关街道、部门碰头会,商讨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的具体办法。多次深入驻区企业职工家属区现场,会同区建交局等职能部门,现场勘查移交小区,为加快推进移交工作打下基础。目前,全区正式协议签订率央企、市企均为100%。
(八)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助力国企发展。一是进一步规范国企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区委“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大转变”工作要求,出台了《关于区国资办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意见的通知》,指导各国企集团按程序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指导越城集团、安城集团党委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委委员,成立党委。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国资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邀请党校老师对国资系统党员进行新党章解读,组织国企集团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务知识、红船精神的培训。以“党建+”为模式,开展强企先锋行动,引导国企集团党组织对标找差。三是强化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召开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纪检工作会议,与各集团党(总支)委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2018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四是开展群团工作,发挥工青妇作用。成立国资办妇联,指导各国企集团积极参加2018年“最美家庭”的评选活动,最终陈美华、陈贤金、李静被评选为区级最美家庭,其中陈贤金被推荐为市级最美家庭。成立共青团国资办委员会,组织国企集团参与2018年青年文明号的创建申报工作,南京铂鑫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夫子庙状元郎礼物有限公司和南京门东历史街区管理有限公司公共接待部均获得了创建资格。
二、存在的不足
(一)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部分国有企业对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生产经营,轻内部管理的现象,对制度的执行存在偏差。对风险控制的重视程度不够,尚未建立风险管理体制。
(二)有些国企集团内部薪酬结构不合理,大多数国企尚未制定内部激励分配机制,吃“大锅饭”现象严重。有些集团中层及以下人员薪酬偏高,影响到国企之间人员的流动。
(三)集团预算编制精准度不高,预算目标制订的合理性和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预算目标跟实际执行差异很大。
(四)考核的行政化色彩较浓,没有按照企业的特点进行考核。
(五)目前,我区国企监事会形同虚设,不少企业监事会主席还是副总经理担任,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更多的只是在股权变动时,监事会负责人参加会议,而没有按照企业的章程的规定进行全面监督。
三、下一步举措
(一)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和全面预算管理。建设秦淮区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改进全面预算管理手段,运用信息化系统加强对各国企集团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水平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推动国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试行工资总额管理,在对2015-2017年国企负责人薪酬检查的基础上,研究对各集团试行工资总额管理。
(二)增强监事会监督能力。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中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目前省里已进行相应的机构调整。建议我区待市明确改革意见后进行监事会主席调整。
(三)建立完善职业经理人管理机制。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出台高层次人才、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明确资格准入标准和选聘程序,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形成专业化水平较高的职业经理人队伍。
(四)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出台并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区属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质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积极探索国有企业混改助推“两落地一融合”的有效路径,指导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活动。
(五)进一步加强党建对国企改革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
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完善党组织参与“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加强纪检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区国资办及国有企业纪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