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头盔价格专项检查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被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条例》一经颁布,不少店铺货源紧张,甚至出现了商家“坐地起价”的现象。为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区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启动专项检查,对区内的1家综合性大市场、7家头盔经营店进行抽检,总体情况良好。
检查中,监管人员对经营户发放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要求头盔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首先要合理定价,配合政府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其次,自觉做到明码标价,不违背消费者意愿,捆绑、搭售商品和服务;第三,不囤积商品,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办理涉及头盔生产、经营的价格投诉举报,对存在上述价格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予以惩处,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