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园新村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为妥善做好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玄武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街道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工作,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区最新部署要求,及时更新。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属地管理,协调联动、快速响应,平战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李海沅担任组长,党群中心、民生中心、城管中心、综治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梅园派出所、后宰门派出所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建中心、民生中心、城管中心、市场监管局梅园分局工作人员和各社区主任组成。工作组在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防控工作,落实区关于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调动辖区内社会资源力量参与处理。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民生中心,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副主任陆生兰兼任。工作组下设社区组、巡查组、保障组、安全组、宣传组等5个专项小组。
(一)社区组:由办事处副主任陆生兰牵头,民生中心具体负责。社区组的职责是:收集相关信息,了解、掌握、报告各项应急处置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加强流动人口监测,严格流入街道发热人员的检疫,密切关注湖北来街道人员等重点人群,对来自湖北以及2周内有湖北旅行史符合疑似病例定义的发热病人,立即开展登记、报告、采样、送检等工作。协助区卫健委和其它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二)巡查组:由办事处副主任金道林牵头,城管中心具体负责。巡查组的职责是:开展日常巡查,督促落实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和有关场所、企业关停、复工的政策要求,严格禁止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严厉打击囤积物资、哄抬物价行为。根据疫情处置需要和领导小组指令,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必要时依法对疫区进行封锁。为人员疏散提供交通保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必要时对交通工具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三)保障组:由办事处副主任魏冠正牵头,经济中心具体负责。保障组的职责是:组织、协调、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医疗防护设备、救治药品等物资的筹集和调度工作。
(四)安全组:由办事处副主任倪建军牵头,综治中心具体负责。安全组的职责是:协调派出所准确掌握对疫情发生地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状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好疫情地区的治安管理,依法协助对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采取法定措施。
(五)宣传组:由宣传员朱红牵头,党建中心具体负责。宣传组的职责是:在区新冠防控宣传引导组的部署和指导下,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信息,汇总整理每日报送各条口的工作,加强新冠疫情防控社会宣传。
四、防控措施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一)组织协调街道各条口、各单位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二)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需要,调集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与防控工作。
(三)疫情控制措施: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流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贯彻执行本行政区域内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等工作,督促企业、学校等单位执行停工、停业、停课等措施。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等紧急措施。组织开展病例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
(四)流动人口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监测,严格入街道发热人员的检疫,密切关注湖北来街道人员等重点人群和车辆,对来自湖北以及2周内有湖北旅行史符合疑似病例定义的发热病人,立即开展登记、报告、采样、送检等工作,对可疑车辆及时联系公安进行排查。
(五)及时公开信息:如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各条口、各社区要按照及时主动、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做好信息通报工作,正确引导舆论,避免引起恐慌。
(六)开展群防群治:街道以及社区协助区卫健委和其它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广泛动员社区党员骨干和志愿者参与防控工作。
(七)维护社会稳定:配合区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