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财务预算(2020年)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五、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 财政拨款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群众权益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分析形势,通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区的群众权益保障工作。
(二)代表区委、区政府接待人民来访,受理人民来信和电话、网络投诉,交办和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对落实情况进行审理和督查督办。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到省、来市上访和突发事件。
(四)征集群众意见,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五)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改革性政策和重大项目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六)负责信访事项复查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信访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事件。
(八)协调指导对上访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和对特殊上访群体的稳定工作。
(九)宣传党的政策,对来访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和疏导。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无
2. …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开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信访算情况说明
一、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3434.4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434.4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等。与上年比较收入减68.***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养老保险单位缴存比例下调,办公用房租赁费调减支出。
支出预算3434.4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1万元等。与上年比较支出减68.***万元,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政府经济科目控制数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8.6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5.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7.30万元等。
二、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4.40万元,比上年减68.***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养老保险单位缴存比例下调,办公用房租赁费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4.40万元,比上年减68.***万元,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1万元等。
政府经济科目控制数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8.6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5.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7.30万元等。
三、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1.8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08.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05.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3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预算数减少0.4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备注 | ||
六、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34.4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各部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18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82.52万元。达到目标9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纲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款)信访事务(项):反映信访维稳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